關於我們About Us

民國34年改依中華民國法制之後,將日本法上的刑務所,改制為監獄,以及附設於監獄內的各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看守所。同時依中華民國政府向來之例,將「台南刑務所高雄支所」改命名為「臺灣第三監獄第二分監」。復於民國36年,臺灣高等法院以訓令各監獄名稱以其所在地地名命名,並自同年4月1日起將臺灣第三監獄第二分監改稱「臺灣高雄監獄」。民國100年1月1日本監改隸後改稱「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」。
本監自成立自營作業以來,結合實用性烘焙食品技能訓練班,讓收容人習得一技之長,進而自產自銷產品,行銷推廣至社會大眾,增加作業收入,提高收容人勞作金收入。
*自營食品科產品
(一)本監販售之產品均投保新光產物保險-產品責任險(保單號碼:130511AKP0001009)新台幣200萬。
(二)麵食製作以純手工麵包、甜點、糕餅、糖果等。